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列入“红名单”企业可出台物管项目日常考核免检等优惠措施,对列入“黑名单”企业应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重点监管。
此前,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召开各区物管科长会议,讨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相关程序。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及发布工作将有效约束物管活动中的违法失信行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也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有益参考。
根据通知,各区房产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强化“红黑”名单的信息应用。通知还进一步明确认定细则,例如因工作业绩或诚实守信行为受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表彰、奖励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列入守信“红名单”。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等行为的物业企业将列入失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