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务用车要喷统一标识 车身上都附有监督电话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6-10 07:19   

本报讯 最近,杭州市直属机关车队、江干区、西湖区、市国土资源局部分公务用车车身上出现了一个醒目的标识,上半部分是“公务”两字,下半部分则是“监督电话:12345”。

原来,根据省车改办要求,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全省公车改革后保留的车辆都要喷涂该类公车标识。

喷涂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全省各级各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方案,公务用车车身两侧均需喷涂,但标识内容略有差别。机要应急调研用车、老干部服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喷涂“公务”并附监督电话“12345”;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按专项管理办法及中央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喷涂统一标识图案,尚未规定统一标识图案的部门暂时喷涂“执法”并附“监督电话:12345”;事业单位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喷涂“单位名称”并附“监督电话:12345”。

标识喷涂在车辆前门、后视镜下方偏上的区域。

常见的公车以黑色系为主,专门规定了深浅两种喷涂方案。白、银、灰、金、红、浅蓝色的公务用车喷涂黑色标识,黑、褐、深蓝的公务用车喷涂偏灰白的浅色标识。

据了解,“12345”为浙江省统一的公车使用举报受理平台,接到违规使用公车的投诉举报电话后,根据车牌号移交归属地处理。

省车改办还特别强调,喷涂完成后不得擅自更改、损坏标识;日常使用中确有磨损、污染的,应及时进行修补或者重新喷涂;凡不按规定喷涂标识、故意遮挡标识、擅自损毁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潘杰  编辑: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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