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 杭州版指导意见征求过程本周四结束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5-23 07:22   

实名制注册、设立电子围栏

昨天,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国家层面对“共享单车”发展进行了定位和规范。

关于规范企业运营,征求意见稿要求对共享单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禁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关于停放管理,鼓励采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限制其投放。

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征求意见稿鼓励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划定配套自行车停车点位。

关于文明骑行,规定共享单车不能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要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数据库,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暂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

杭州版“共享单车”指导意见

征求过程将于本周四结束

4月26日,《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对比发现,在“共享单车”的定位、禁止向12岁儿童提供服务、引入信用记录规范骑行停放等方面与国家层面保持一致。不过杭州版结合实际,规范内容更具体。

比如针对车辆运维,杭州市设定了1∶80的人车比,即1个人管80辆车,主要参照运营了9年的“小红车”的标准,目前杭州公共自行车有桩化管理按照1∶70的人车比,考虑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桩停放,需要管理人员较多,综合考虑设定1∶80的人车比。这个标准相对上海、天津等地1∶200的人车比,更加严格。

比如为保护用户骑行安全,杭州版“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建议保额在30万-50万元左右。为保护用户资金安全,要求经营者必须在杭州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鼓励经营者用信用积分替代现金押金,鼓励使用支付宝、微信等主流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等。

目前杭州版“共享单车”规范发展指导意见正在意见征集过程中,25日结束。

截至5月17日,杭州市运管部门共接到意见建议76条,主要集中在乱停放管理、投放总量控制、占道经营几个热点问题上,其中涉及无序停放问题的最多。

市“两会”代表提交的提案议案中有30件关于互联网自行车规范管理。杭州市运管部门表示,目前这些意见已着手梳理和答复工作,并将相关建议充实到意见征求中去。

上周,市网租自行车工作专门对北京、南京、济南三地“共享单车”发展状况进行了考察。杭州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从考察结果看,各兄弟城市在“共享单车”管理方面各具特色,比如北京以城区为单位,落实属地管理;济南比较特殊,目前只与摩拜一家企业开展合作,逐步构建城市公共自行车体系;南京的亮点在于其车辆上牌和信用管理,已经初步建立共享黑名单机制,并于15日公布了首批20名交通违法失信人员名单。

“下一步我们将综合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经验等,对杭州市网租自行车规范发展指导意见进行适当充实和修改,适时发布实施。”他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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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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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国家层面对“共享单车”发展进行了定位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