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杭州户籍申请浙A牌照条件放宽 申请材料造假将影响你的诚信记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1-10 07:33   

近日,新修订的《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正式实施,对原来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有三大变化,想买车的人请看一下——

第一个变化是明确了持《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要近两年(含)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才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原政策中对这一条的规定分为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持有原《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要求必须近两年(含)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才可以申请增量指标;持有原《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虽然对社保缴纳情况不做要求,但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时,会要求你连续缴纳三年社保。

今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将原《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原《浙江省居住证》统一为了新的《浙江省居住证》,为确保杭州市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连续性,防止出现居住证“两证合一”后政策实施的偏差,所以杭州市调控办也相应修改了《规定》,把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的要求统一为了“连续缴纳两年社保”。

市调控办相关负责人说,这样一修改,其实要求是放宽了,因为对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来说,条件和原来保持了一致,而对于持有原《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来说,相当于缴纳社保要求从“三年”降为了“两年”。

第二个变化是将不诚信申请增量指标与个人信用挂钩。

《规定》指出,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申请指标,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指标的,由市调控办取消其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由市调控办收回指标,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针对这些失信的申请行为,今后将把处理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信用记录。市信用办说,有不良行为的申请人,今后办理贷款、找工作、升职等许多方面都可能受到影响。

第三个变化是新增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手车经营者配置用于二手车周转的虚拟指标的规定。

杭州市实施小客车限牌政策后,二手车交易过程中,车辆需要带有指标,如果没有就无法完成过户。二手车商不愿每辆车都购买一个指标,这样做成本太高。因此,为方便市民更新车辆,保障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实施过程中二手小客车的经营流转,修订版《规定》新增了“虚拟指标”的概念。

市调控办相关负责人说,“虚拟指标”只是为了方便二手车交易,并不实体存在,也就不占用每月实际配置的指标名额,所以不会影响大家正常的摇号和竞价。

据了解,具体实施办法目前已经制定完成,年后发布。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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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修订的《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正式实施,对原来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有三大变化,想买车的人请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