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市管干部每年要参加两次法律考试 培养法治思维才能更好服务群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7-05 07:36   

    在杭州,4月27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公务员学法日”。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自2008年起,杭州市司法局便依托“杭州市干部学习新干线”网站开设了一系列法律课程。课程内容包括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法律解读等,使用者通过手机、iPad等移动终端都可以登录,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

    经过这些年的运作,“杭州市公务员学法日”已经发展成一个标志性的品牌,领导干部学法氛围也日渐浓厚。

    去年12月4日,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等联合组织了首次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按照规定,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不含新提任的市管正职领导干部、市管非领导职务,上级下派、对口支援及军转安置的市管领导干部)都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在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前后及省法治宣传月(5月)期间进行。考试情况将作为干部试用期转正和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

    法律知识考试也是杭州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育的一部分,只有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才能更好地立足本职、服务群众。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通讯员 陈佳 吴荃燕  编辑:叶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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