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放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6-02 06:29   

6月1日,杭州市发放了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并在市民中心举行首发仪式。此举标志着杭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实施,从此将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市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的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也标志《物权法》在杭州的全面贯彻落实。

杭州市自去年下半年启动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以来,紧紧围绕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的总体要求,顺利完成了机构整合、人员划转、资料移交、数据整理、平台建设、流程再造、窗口设置、人员培训等工作,以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顺利实施。

为方便市民就近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在主城区共设立10个办证点。其中,市区单套房屋登记可在市区任一办证点打通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单套房屋不动产登记,实行50分钟办结领证。为不增加办证单位和群众的费用负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后,按照原房屋登记费标准(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收取,暂停征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免收证书工本费和档案查询服务费。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将于今年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仍按原登记办理,实施日期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告。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章岚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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