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生活在杭州的我们会发现身边很多温暖的小事。比如说,斑马线前,汽车停下来礼让行人已经成为这个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去年5月发布的《2014年杭州市民公共文明指数分析报告》上也明确指出,杭州市民在“与人交往时有礼貌”和“他人交流时面带微笑,态度和蔼”等文明指标上表现较好。
不过与此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乱停车、乱穿马路、上车不排队等不文明行为,也逐渐成为不少市民极为反感的陋习。
昨天,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召开《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布实施座谈会。钱报记者了解到,从3月1日起,《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实施,杭州成为全国最早实施文明立法的省会城市之一。
即将实施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八章共四十条。条例中有不少与时俱进的特色和亮点。比如,在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中规定:开展广场舞、露天演唱等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场地、设施和音响器材,噪声值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条例》中明确注明对文明行为将予以鼓励和促进。比如说,鼓励大家自愿对遭遇困难的人以适当方式提供帮助。对积极帮助他人、见义勇为,或是志愿者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提到做好事,也许有些人会想到近些年来屡见不鲜的“扶老人反被讹”这类案例。《条例》中也出台了相应的保障措施,明确规定了救助者无须再自证清白,被救助人主张其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张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未尽合理限度注意义务加重其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有奖也必有罚。比如说,条例中规定,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而劝阻时应当注意举止文明。对辱骂、威胁、推搡或者公然侮辱劝阻人,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杭州也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条例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并作为当事人个人信用信息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