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12-30 08:28   

    教师节发卡、集体资金买茶叶,统统违规

    元旦、春节临近,杭州昨天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这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1.上城区教育局借举办教师节庆祝活动之机,购买并向参加活动人员发放杭州某剧院会员卡,后被区委发现并及时制止。该局局长项海刚、区教文卫纪工委书记金孝伟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朱惠强和副局长周常生被诫勉谈话;该局组织人事科科长钱波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2.下城区市政园林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震于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利用节日违规给员工发放福利补贴。王震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江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闸弄口中队原中队长张士祥在担任九堡中队、闸弄口中队中队长期间,收受监管服务对象财物。江干区纪委决定给予张士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江干区监察局决定给予张士祥撤职处分。

    4.西湖区转塘街道叶埠桥社区于2014年3月至4月期间,用集体资金采购茶叶用于送礼。该社区党委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周卫东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伊龙分别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5.滨江区浦沿街道浦联征迁工作组团队长来冠鸿等人公款吃喝,来冠鸿负主要责任。来冠鸿被解聘,其他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6.萧山区蜀山街道城管科副科长许王钊、经济管理和劳动保障科郑娟香、财政统计审计科徐云潮于2015年8月25日,违规在工作日中午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吃请且饮酒。许王钊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娟香和徐云潮分别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7.富阳区环保局江南环保所环境监察员虞平于2015年3月和8月期间,两次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现金。虞平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桐庐县凤川街道园林村凤龙、旺家弄、上喻自然村于2013年10月底,用村集体资金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外出考察,给未参加考察的党员和村民代表发放补贴。凤龙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戴柏名,旺家弄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李余存和上喻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方增力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杭州市作风办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市党员干部要守住底线,坚决抵制“四风”。

    而杭州廉政网昨天起,推出《杭州市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对身边的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违规发放福利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徐建国 通讯员 季轩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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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杭州廉政网昨天起,推出《杭州市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对身边的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违规发放福利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