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要立法了 4岁以下儿童必须用安全座椅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12-25 07:07   

    除了出租车外,4周岁以下或者低于1米的儿童,坐小型轿车时要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12周岁以下或者低于1.4米的儿童,不得乘坐前排座椅。未按规定乘坐,一旦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50元。

    用了7年多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今年开始“大修”,修订草案于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今天表决。

    “安全座椅”成为最引人注目的新增条款。

    这几年,因为小孩没有使用安全座椅造成的伤害常有发生,快报也做过多次报道。

    比如,今年9月,一辆车撞上杭新景高速收费站安全岛,虽然撞车那一刻时速只有30多公里,后排爸爸怀里的4岁女孩还是撞得满脸鲜血;今年5月,在杭金衢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撞击力并不是特别大的追尾事故,一位被抱到副驾驶座的6个月大男婴不幸殒命……

    来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官方消息,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很低,2013年国内用户使用率不足一成,2014年也未超过三成,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90%的超高使用率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目前,上海、山东、深圳、重庆等城市,都将4岁以下儿童强制使用安全座椅写进了地方性条例及法规。

    现在,杭州也要为儿童安全座椅立法了。今后,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像驾驶员、乘客使用安全带一样,成为硬性规定,久而久之变成习惯。

    截至今年7月,杭州的机动车数量达到了274万多辆。用了7年多的老条例已经跟不上暴增车子引出的各种状况,除了增加安全座椅条款外,还有什么新变化呢?

    夜间乱开远光灯 随意开关车门影响别人 一律要查要罚

    日常开车中,有两个陋习,你可能会不经意地做,但真的非常危险。

    一个是乱开远光灯。最近有则新闻,说的是长沙一名司机由于在城区道路乱开远光灯,被交警拦下罚其站在车前看灯一分钟。网友纷纷为交警点赞“做得好”。由此可见,乱开远光灯是多么让人讨厌的陋习。

    一个是路边停车乱开车门。我们经常听到因为车子临时停靠路边车内人打车车门,让后方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躲避不及,撞上车门酿成大祸。

    这次草案特地将这种不经意却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列入禁止条款中,规定: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进入隧道行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夜间照明良好路段行驶时,不得开启远光灯。动车临时停车时,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右转向灯。

    如果在夜间照明良好路段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以及开关车门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哪怕没有造成事故,也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

    骑没上牌的电动车 最高罚200元还要扣车

    截至今年7月,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有207万辆,未经登记的还有150万辆,成为市民日常重要的出行工具。这次条例修订中,和“小电驴”有关的内容也不少。

    比如,在杭州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驾驶依法不予登记的车辆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扣留车辆至当事人提供相应合法证明。

    电动车装遮阳篷、私家车装大功率音响,这些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也会严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其非法装置,予以收缴外,还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编辑:见习编辑 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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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7年多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今年开始“大修”,修订草案于今天表决。“安全座椅”成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新增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