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杭州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采用“抄告单”形式,督促有关领导履行好主体责任,这个原先多用于责成政府部门履行职责、落实工作的公文,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领域,会产生怎样的威力,引起社会关注。
“根据《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您所联系的彭埠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您报告如下……请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彭埠街道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措施加以整改。”
日前,杭州市江干区纪委发出一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抄告单》,而接收对象是江干区委书记。在江干区,像这样面向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的“抄告单”,今年已发出35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怎样才能不局限于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者签个责任书?杭州市在江干区试点的基础上,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抄告制度,为党委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破题开道。
由点到面,责任更明确
彭埠街道是江干区委书记的联系单位。今年初,在区纪委、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督查中,彭埠街道收到了纪委开出的建议书,指出街道存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仍然较为突出,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
收到这份建议书没多久,街道又收到了区委办发来的一份区委书记批示,要求街道高度重视这个问题,限时整改。
“之前,我们根本没想到会收到区委书记的批示整改要求。”街道纪工委书记曹国富告诉记者,原本街道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整改,因为这份批示更多了一分紧迫感。
区委书记之所以这么重视,正是源于区纪委发给他的“抄告单”。
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抄告单”往往用于责成相关政府部门履行职责、落实工作的公文,今年3月起,江干区将它用在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
“过去有些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不是很强,只重视对下级的业务管理,忽视了廉政建设。有的领导干部则因为信息不对称,业务工作了解多,廉政方面了解少,想抓也抓不到点子上。”杭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监督执纪的纪委汇集各方信息,及时抄告给班子成员,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有助于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推动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基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杭州市实施向市本级和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抄告下一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重点关注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违反纪律、被问责、被谈话提醒等情况。
从今年开始,江干区委负责人每周约谈区内单位主要负责人,除了谈重点工作,班子建设、“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也是必谈内容。而在每次谈话前,他都会查阅区纪委近期发出的抄告单。
“区城管局:今年以来先后有1名区管干部、4名科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因违纪被立案审查,其中两人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另有两名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因接受礼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党政纪处分。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所属学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经常性教育。针对基建工程、招生、招聘工作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管,进一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
“有了这些‘抄告单’,我就能清晰了解各单位存在哪些廉政风险点。”江干区委负责人说,这样与相关单位谈话就更有针对性,对于全面掌握情况、解决面上问题也更有帮助。
抓早抓小,整改更到位
日前,江干区副区长沈燕俊也收到了来自区纪委的一份“抄告单”,内容是有关其分管的江干区农业局在“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上的问题。“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还不够到位,经费支出还存在主要负责人审批的情况,要进一步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并根据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等制度……”
收到这份“抄告单”后,沈燕俊立刻打电话给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向其了解具体情况,要求区农业局对纪委提出的这一问题高度重视,抓紧整改到位。
江干区农业局副局长过去曾分管纪检,同时也分管财务,不符合相关规定;单位发票报销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按照“抄告单”的要求,区农业局在一周内进行整改,重新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由不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负责局机关财务审批。在财务审批方面,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审批流程,每笔费用支出均需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才能报销。
“这是我今年收到的第二份‘抄告单’,前一次我也根据抄告内容进行了及时处理。”沈燕俊说,通过“抄告单”,他可以了解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另一方面,这种正式发文的“书面意见”,也督促他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有了具体抓手。
“过去在巡查中,如果发现比较小的问题,跟分管领导口头汇报一下,或者不汇报,直接让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遇到比较大的事情,才会进行专题汇报。”江干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现在有了“抄告单”,领导能及时了解分管单位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前不久,江干区纪委收到了一份反映某街道以城乡统筹名义组织异地会议的信访件,通过调查核实,区纪委对其中反映不实的情况进行了澄清,对其中外出考察交由旅行社承办等问题,江干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则与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预警。
同时,江干区纪委将相关情况抄告给江干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督促街道整改,并建议区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防止类似情况发生。“有些问题看似不大,但若放任其发展,就会从破纪到破法,从而演变成大问题。”该负责人认为,廉政抄告制度加强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执纪监督问责,对于落实主体责任无疑多了一道提醒、监督的环节。
据统计,今年以来,江干区纪委抄告的59个问题,已整改反馈55个。
一事一抄,监督更具体
今年以来,杭州市已有5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受到问责。这也让有关部门思考,如何让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真正重视起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如今,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单”的触角延伸到了街道一级。“作为街道纪工委书记,以前履行监督责任总觉得一些问题的整改难以落实,很难监督到点子上。实施‘抄告单’制度后,我指出的问题都‘白纸黑字’写明白,必须有回复、有整改,还要归档留存,党委班子成员必须负起责任,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更加重视了。”说起抄告制度带来的变化,在一线监督执纪的江干区采荷街道纪工委书记骆志坚连连称好。
骆志坚告诉记者,从今年6月起,采荷街道开始试行“抄告单”制度。这段时间,他正忙着进行年度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以‘抄告单’的形式发给街道相关负责人。”
搜集问题、抄告、督促整改、追责、情况反馈……杭州市通过抄告制度,让履行“两个责任”形成一个“从发现问题、督促解决、整改追责到回复反馈”的过程。“今后的日常工作,一事一抄告将成为常态。”杭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两个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也可从抄告单中有据可查,以此切实推动责任主体各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抄告单”制度实施近一年来效果较好,但在实施的方案中却没有明确问责内容。有群众提出疑问,如果被抄告的领导没有及时督促分管单位整改,该如何问责?
对此,杭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江干区前期的试点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今后在日常工作中,杭州市纪委将汇集信访、纪律审查、审计等多种渠道信息,对下一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提出意见,制作并发送“抄告单”,对于收到“抄告单”后没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下属单位认真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 专家观点
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陈宏彩教授:目前,地方各级纪委先后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举措,但机制创新仍然相对滞后。廉政抄告制度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机制创新,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效措施。它有效弥补了以往廉政承诺制、廉政风险控制的不足,将抽象笼统的规定具体化、可操作化,树立了纪律检查的权威,强化了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树起“带电的高压线”,使纪委的监督过程有据可查,为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