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迎来2015初雪距离2016年只剩24天。翻看日历才发现今年的节假日都用光光了!
但是,别忘记你还有年假没休!!不过,也别高兴太早因为...
年假可是“过期不候”,年底清零
按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那么问题来了!那年度结束时有年假未休完,怎么办?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年休假未用完的情况是这样规定的: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所以,在征得员工同意的前提下,单位可以将未休年休假通过折钱的方式给员工,折钱的标准是给3倍的工资。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关于年假,你知道你有几天年假吗?
带薪年休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与工作时间相关,看看你有几天假!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小贴士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在同一或不同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所以,假如你已工作一年以上,别忘记你还有5天的带薪年假哦~~不用担心你休假会不会被老板炒鱿鱼,也不必为休假没工资拿烦恼,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拿工资休假,是不是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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