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起 火车票可不退票直接改目的地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6-09 07:21   

昨天,记者从铁路部门了解到,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措施。旅客购票后,可根据行程变化,重新选择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变更到站及乘车日期、车次、席位。

按照原本的铁路车票改签规定,旅客购票后只能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能变更到站;如需变更到站,须先退旧票,再买新票。

新政策调整后,市民如果需要变更新的目的地,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旅客无需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已取得纸质车票的,可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有几方面需要提醒一下。

首先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且只能办理一次。如果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能再办理改签。

其次,已办理过改签的车票、团体票及通票都不能办理“变更到站”的服务。

最后,在办理“变更到站”时,如果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其中,差额部分需要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同时在办理 “车票改签”时(即到站不变),车票的收取流程与办理“变更到站”一致。

另外,铁路部门调整完善车票改签服务措施。自2015年6月10日起,对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据12306铁路客服人员透露,今年春运铁路部门将火车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同时配套推出了距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但一些囤票者,利用这一措施,在临近开车48小时前,将囤积的未出手车票改签为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车票,然后办理退票,不仅逃避了囤票成本,而且占用了客票资源,影响了其他旅客正常购票。

铁路部门表示,新的改签措施实行后,仍将实施15天以上不收退票费的措施,且旅客因特殊情况未赶上所购车票列车时,在开车后仍可改签票面乘车日期当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车。

如果市民对改签有疑问,可以通过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和各火车站的服务电话咨询,也可登录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潘婷婷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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