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本级公共租赁房 周三起可申请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5-25 07:12   

5月27日,2015年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启动,这次受理面向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申请家庭可到用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无用人单位)提交申请。

今年公租房申请的条件: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是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其中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今年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一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7个,房源4695套。房源分别为彭埠单元884套、象山人家1983套、普德人家902套等。租金标准则实行差别化租金,其中彭埠单元标准租金为16元/平方米·月,象山人家、普德人家、北城铭苑、景冉佳园标准租金为12元/平方米·月等。

如果您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可在5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申请。具体内容可查阅25日《杭州日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受理通告》,或拨打87923882电话咨询,也可向各区住建局咨询。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陈贲  编辑: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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