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4-29 06:51   

    除省纪委通报的杭州市文化中心原主任冯顺达一案外,杭州市作风办昨天还通报了另外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违规转账:杭州第一技师学院两次违规向某旅行社转账该院用于外出学习考察的预留费用。2014年11月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决定,对院党委书记、院长洪春林进行诫勉谈话;对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院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马建伟告诫三个月。该院负有主要责任的计划财务处处长赵玮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上述预支费用被全额追回并上缴财政专户。

    收受礼券: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副局长徐洲、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征地拆迁办主任赵利军各自两次收受某公司礼券两张。2014年9月市纪委分别给予徐洲、赵利军党内警告处分。

    收受红包:建德市建筑业管理处质量安全巡查科科长吴翔在对某房地产项目进行分户质量验收工作中,收受该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人员郑某代表公司所送的红包一个。2015年1月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决定,给予吴翔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报销:淳安县千岛湖镇农林村党支部书记方成会在杭州市某商店购买一只皮质公文包自用,并开具发票在村财务报销。2015年1月淳安县千岛湖镇党委决定,给予方成会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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