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该如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杭州拟出台相关规定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11-29 07:24   

说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很多人首先会想到老年人免费享受的各种智慧养老居家服务。其实,除了养老之外,政府购买服务还覆盖了许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譬如交通运输、教育、就业、社保……

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买什么?应该怎么买?买得怎么样?杭州打算把这些问题写进规定。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听证,市民有什么意见,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留言,听证截至12月4日。

教育、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

政府购买服务不是随心所欲,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意见》提出,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等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意见》建议:教育、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等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均可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

同时,近期在职业和人才培训、公共文化、基本养老服务、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城市基础设施养护、公共设施管理等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加快全面实施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并逐渐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范围。

具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杭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为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

需在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或违约失信行为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应具备一定条件,信用就是其中之一。要求社会力量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违约失信行为,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购买工作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严禁转包行为。

购买服务绩效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

建立承接主体征信管理制度

政府购买服务绩效如何?杭州将建立评审机制进行考核评价。评审机制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不仅向社会公布,还将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杭州还将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对承接主体承担的项目管理、服务成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承接主体征信管理制度。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梦月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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