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救护车抢病人最高罚5万 没有就近转送伤病员最高罚10万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4-18 06:19   

    昨天,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杭州市院前急救管理条例(草案)》。对于一些扰乱院前医疗急救秩序的行为,《条例(草案)》依法作出了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理。

    不规范转送伤病员最高可罚10万元

    《条例(草案)》中特别给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设了“定时器”,要求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必须全天24小时实行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受理呼救。

    急救中心在接收完呼救信息后,1分钟内必须发出调度指令,并对伤病员或者现场其他人员给出急救指导。与此同时,急救人员和车辆3分钟内必须出车。

    当急救网络医院不服从急救中心指挥调度,不完成院前医疗急救任务,或是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没有就近、就急转送伤病员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阻碍救护车急救、殴打医务人员将被依法处理

    如果说医院内的调度、接诊还有规章制度可以制约的话,当救护车开出医院大门后,发生的意外情况就难以预料和掌控了。

    按照《条例(草案)》规定,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行人和行驶中的车辆遇到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和人员,应当主动让行、提供方便。

    话虽这样说,但现实生活不乏有社会车辆对救护车的警笛充耳不闻,死死挡住“生命之道”的状况发生。当救护车好不容易到达救治现场时,一些不理智的患者群体还会和医务人员发生冲突,侮辱甚至殴打急救工作人员,严重妨碍施救工作。

    《条例(草案)》提出,当出现上述事件时,相关责任人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山寨”救护车送病人 罚1万-5万元

    《条例(草案)》明确指出,对于冒用急救中心、急救站名称、标志以及救护车名义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活动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同样的惩罚还将适用于擅自设立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服务电话以及擅自从事与院前医疗急救相关的救治转送服务等行为。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张梦月  编辑: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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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杭州市院前急救管理条例(草案)》。对于一些扰乱院前医疗急救秩序的行为,《条例(草案)》依法作出了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