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交规”施行首日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1-02 04:12   

一位车主在十字路口随意调头被记2分并处200元罚款

昨天是2013年第一天,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施行。新交规中对闯黄灯、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这让许多车主高呼“伤不起”。

新交规对机动车司机的影响究竟如何,昨天杭州交警部门在杭城多个主要路口进行“新交规”施行执法检查。“新交规”的执法检查从昨天上午9点30分开始,记者跟随交警在体育场路与延安路的十字路口边检查。上午短短2个小时,仅在武林广场一个点,因为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等违规行为被拦下的司机就有不少。

十字路口随意调头记2分并罚款

昨天上午,唯一一名被现场处罚的司机是因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10点50分左右,车号为“浙A51**2”的小轿车在武林广场十字路口由西向东的车道,来了个180度调头,想开到对面车道去,交警赶紧跑上去阻止。

司机是名中年女性,她觉得自己没违反规定:“前面的路口有调头的指示牌,所以我才转的。”

交警表示,这个路口是不能调头的。不管交警怎么说,女司机还是觉得不应该把她扣下来。

等她把车靠边停好,交警很负责,说我陪你去看你说的指示牌。

一圈走回来,女司机没话说了,乖乖接受了处罚。

详解: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也就是城市普通道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扣2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则要记3分,罚款相同。

经过斑马线没减速记3分并罚款

昨天上午9点21分,建国北路东园街口一辆车牌号为“浙A580XX”的面包车经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被交警视频探头抓了个正着。3分钟后,一辆车牌号为浙A920XX的小型客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同样未避让行人。

详解: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有特别的通行权利。《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因此,机动车行驶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城市道路也应系安全带

10点钟左右,体育场路东西向的信号灯变成了红灯,交警发现一辆牌照为“浙A98**S”的现代轿车里,一名男性司机没有系安全带,便将他拦下来,叫到了一边。

司机不到40岁,6年驾龄,他说要去医院,安全带确实是忘了系。记者问他是否了解“新交规”,他说知道,但是没反应过来昨天是执行的第一天。因为是第一天,交警也“宽宏大量”,对他进行了一番新交规的普及和教导,并提醒他下次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司机红着脸开车走了。

前辆车开走不到2分钟,一辆正在转弯的出租车被交警拦下,原因也一样,司机不系安全带。这辆车号为“浙AT**25”的司机赶忙下车,向交警承认错误。交警将新交规宣传图解送到他手里,让他回去好好学习一下。“以后开车,不但你自己要系,一定要让乘客也系好安全带。”交警一再嘱咐。

详解:根据“新交规”中“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虽然扣分主要是针对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的不系安全带行为,但是在城市普通道路上,司机也应该随时系好安全带。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陈栋  编辑:何鲁飞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