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动漫王”卡通代言形象征集活动火热进行中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2-09-28 03:25   

它要独特、可爱、时尚、易记、好识别,一见它就想到“我是动漫王”。

本周三起,“金猴奖·我是动漫王”中国青少年动漫创意大赛正式面向社会征集卡通代言形象。

我们的征集令一经发出,就受到了社会各界喜欢动漫、有创意的朋友们的关注,短短两天,我们就已经收到了10多个完整的设计方案。

“点点”来了

来自福建的应先生是一名自由职业者,爱好设计,从前从事广告设计。

在搁笔多年之后,周三他从网络上得知“我是动漫王”大赛正面向社会征集卡通形象后,立刻产生了强烈的创作冲动。周三、周四两天,应先生一口气为我们大赛设计了6个形象。他的作品有一个特点,就是特别简洁,几笔几画,就出来一个小形象。“很多人看了,会觉得我的作品太过于含蓄,但我一直以来就偏重创意,想法大胆奇特。我想这正是本次大赛所需要的。”

还有一位参赛者也很热情,他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师,他也是在短短的两天时间内,专门为本次大赛设计出了一款可爱的精灵形象。他设计的水精灵形象叫“点点”,寓意是感受动漫乐趣,享受快乐点滴的意思。不仅如此,他还为这个形象设计了不同版本,如放在公共自行车车篮上的,放在广告牌上的,放在包包上的等等。这位设计师告诉记者,他是专业院校毕业的,平时获得了许多设计方面的荣誉。对于本次参赛“我是动漫王”的卡通代言形象,他谦虚地说:“杭州的动漫氛围很浓,参加竞争,对我而言也是一种经验积累。”

征集时间截至10月31日

本次征集时间为:9月26日-10月31日。届时,我们将采取由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办法,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定。最终分别评选出“我是动漫王”活动卡通代言形象获选者1名、入围奖5名,并将在“我是动漫王”第四季总决赛现场揭晓。

最终采用的代言形象设计者将获得奖金3000元;入围作品的作者各获得奖金500元。

因此,不论你是多大年龄,从事什么行业,设计水平有多高,都可以参与设计“我是动漫王”卡通代言形象。

心动了的你,赶快行动起来吧!

报名方式

1、设计稿可以手绘,也可采用电脑平面软件绘制(须以jpg格式发送)。

2、手绘稿或刻录光盘可以寄至: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新大楼大众热线1902室收或直接将作品送过来。

3、电子邮件请发至:dongmanwang2012@126.com(文件要求小于1M)。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任彦 实习生 吴卉  编辑: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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