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1点左右,浙江省人民医院总值班医生陈秉宇接到产科十万火急的电话:“120刚刚送来一个临盆的孕妇,情况有危险需要做剖宫产手术,但是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没有家属签字不能手术,怎么办?”
120送到医院的孕妇姓周,37岁,武汉人,住在三里新城董家苑,是一家医药公司驻杭州地区的销售代表。周女士是在凌晨0:45被120送过来的,已经出现明显的分娩症状。但她当时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只是随身带了一些衣物和2000元现金,也拿不出以前做产前检查的记录。
手术或有危险,需家属签字确认
经检查,周女士是疤痕性子宫,以前生过孩子。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自然分娩,可能出现子宫破裂、大出血、新生儿死亡等危险,为保证安全,需要马上进行剖宫产手术。但按照规定,在两种情况下必须有家属的签字才能手术:一是病人自己神志不清;二是病人有可能发生生命危险。周女士的情况属于第二种。
医生打电话给周女士的家属,电话关机,其他亲属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一个都联系不上。随后,医生把情况反馈给医院的产科主任王亮。根据从医经验判断,孕妇必须立刻手术,不能再拖延了。
凌晨1点半左右,陈秉宇请示副院长洪朝阳之后,得到“同意手术”的答复。
“在这种情况下,救命最要紧。所以医院决定立刻开通绿色通道,冒险给她做手术。”洪副院长解释。
手术前,值班医生、病人、总值班陈秉宇和负责行政总值班的余炎都签字确认。
凌晨2:40,周女士被送进手术室,由经验丰富的产科主任医师朱鸣主刀。
手术中发现,子宫已经出现轻度缺氧状况。
幸运的是,手术比较顺利,40分钟后,一个健康的男婴呱呱落地,体重2670克,新生儿评分为满分,产妇的情况也很稳定。
老家亲人过世,亲属回老家奔丧
昨天下午2点左右,我们在省人民医院产科病房里见到了这对母子。早上,医院终于联系上了产妇的表哥,表哥随后赶来医院照顾她。周女士躺在病床上,脸色看起来还不错。刚出生的这个“龙宝宝”脸色红扑扑的。一位护工正在喂他奶粉,孩子吃得很香。周女士说,她怀孕后也做过一些产检,情况还好。最近家里有亲人过世,亲属都回武汉奔丧去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在家里。本来,她的预产期是2月12日。昨天夜里,她突然痛醒了,流了很多血。她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就这样,她被120急救车送到了省人民医院。“当时痛死了。幸亏医院紧急给我做了手术。”周女士对医院的做法表示感谢。
万一出了医疗事故谁之责?
在紧急的医疗手术中,如果家属拒绝签字,或者联系不上家属,万一出了医疗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对此,我们咨询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侵权法律部主任魏勇强。魏勇强说,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天职,当孕妇的家属缺位的时候,医院只要依据相关程序,基于对病人紧迫现实的需要和善良的原则,并在不影响生命权的情况下,为孕妇生产,符合医疗法规的规定,也达到了医院救死扶伤天职的社会效果。
孕妇的家属缺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联系不上,另一种是拒绝签字。“万一出了医疗事故,医院的选择没有错误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选择有错误,才需承担责任。从省人民医院的这次处理结果来看,还是正确的,作出这个正确决定的领导也是让人敬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