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LOGO争议案昨天开庭 毕业生状告母校老师侵犯著作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12-04 06:16   

昨天,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杭州地铁LOGO著作权纠纷案。原告方刘仙君、冯雪等四人以及被告方王晓林均到庭参加诉讼。

杭州地铁LOGO,以地铁隧道为主体造型元素,同时以“hzm”三个字母相融合代表杭州地铁。颜色鲜红的LOGO,颇为引人注目。为选出杭州地铁的标志,杭州市地铁集团曾举行了设计竞标活动,向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理工大学四所院校征集了100余幅作品。

浙江理工大学王晓林老师的作品经过层层筛选,最后一举中标。然而,该LOGO被官方公布后,浙江理工大学2004届装潢设计专业毕业生刘仙君等四人却认为,王晓林老师的作品是他们四人当年的毕业设计作品,王晓林就是他们当年的毕业设计指导老师。

四位毕业生声称,老师挪用了自己的毕业设计成果,侵犯了其著作权,因此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在昨天的庭审中,原告诉称,杭州地铁LOGO设计方案为其四人的毕业设计作品,四人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王晓林老师将其作品稍加改动即向地铁集团竞标的行为侵犯了四人的著作权。被告则称,杭州地铁LOGO设计的创意和初稿均由其创作,因地铁竞标需要,其在初稿和创意基础上进行了完善,整个创作过程由其单独完成,因此其为杭州地铁LOGO设计方案的著作权人。被告为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提交了关键证据即其设计初稿给法庭。

昨天在庭上,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

浙江理工大学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学生毕业设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是高校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体现了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学校关注此案的进展和结果,相信法院会根据各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做出公正的裁决。”

有知识产权律师表示,该案表面上看是著作权侵权纠纷,实质上为著作权权属纠纷,认定此类设计作品的权属,设计底稿很关键,当然也要结合其他的证据,该案双方的举证均较全面,后续就看法庭对证据和事实如何认定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唐登涛 通讯员 胡育萍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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